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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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在部门、各综合监督单位: 2018年元旦、春节(以下简称“两节”)期间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,按照市纪委《关于我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 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》要求,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加强作风建设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 1、各单位在“两节”期间要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“四风”情况进行自查自纠,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加盖公章,于2018年1月5日、2018年2月2日前报驻市农委纪检组。 2、驻市农委纪检组将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“四风”情况进行明察暗访,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,导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,一律从严追责。 盘锦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举报电话:13386809876、15942781011;市纪委“四风”随手拍举报微信公众号:盘锦四风随手拍。 中共盘锦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 2017年12月30日 |